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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精灵”、“开心水”......这些新型毒品要注意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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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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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球新型毒品种类繁多层出不穷极易对青少年造成诱惑和危害

莫让“蓝精灵”“开心水”毁了花样年华

6月23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在西安市第四十四中学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禁毒宣传活动。图为该校师生在“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横幅上签名。记者 郑剑峰 通讯员 潘锋 摄

为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近日,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奎屯站派出所联合刑警支队、火车站街道、车站派出所,开展以“抵制毒品侵害 珍惜美好年华”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禁毒宣传氛围。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高骏 王娜 摄

● 近年来,受国际毒潮泛滥影响,全球新型毒品种类繁多、层出不穷,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极易对青少年造成诱惑和危害

● 相较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而言,新型毒品会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不可逆的损害,吸毒者更容易出现兴奋、狂躁、抑郁、幻觉等精神病症状,从而行为失控,造成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 要站在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的高度,深入推进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共识,推动新型毒品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蓝精灵”“开心水”“网红减肥药”“奶茶”“神仙水”“跳跳糖”......当这些包装精美、色彩鲜艳,号称有减肥、消除烦恼等功能的“食品”“小药丸”摆到你面前时,当“朋友们”请你尝一下时,你会怎么办?

很多青少年出于好奇等原因,尝试了一下,从此便跌入深渊--因为它们都是新型毒品。

近日,国家禁毒委印发通知,部署全国禁毒部门在“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围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6月24日召开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提出,加强新型毒品防范治理,坚决遏制新型毒品蔓延风险。

在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多地公安禁毒部门、业内专家了解到,近年来,受国际毒潮泛滥影响,全球新型毒品种类繁多、层出不穷,新型毒品形态各异、五花八门,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极易对青少年造成诱惑和危害,需要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提升青少年对防范、抵御新型毒品的意识和能力。

青少年防范意识低

更容易涉新型毒品

潘某某,男,17岁,初中毕业后在外打工,被陌生人诱惑从而购买毒品吸食;袁某某,男,16岁,在娱乐场所为追求刺激而吸食毒品;陈某,男,18岁,因好奇而购买毒品吸食......从2019年至今,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破获的青少年涉毒案件共10起,其中涉及新型毒品的案件4起。10起案件均为吸毒案件,涉案人数14人,年龄最小的16岁。

南明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教导员陈明超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青少年涉毒主要成因有四个方面:初中毕业后就在外打工,缺乏家庭监管;误入歧途,交友不慎,为合群而吸毒;受到不法分子唆使,出于利益考虑和好奇心而吸食毒品;追求刺激,在特定环境下受到引诱而吸食毒品。

就青少年涉新型毒品而言,“主要是由于合成毒品具有兴奋、致幻效果,利用了青少年好奇心强这一特点。氯胺酮类毒品在青少年喜欢光顾的各类娱乐场所中开始蔓延,使得青少年滥用此类毒品的现象时有发生。”陈明超分析说。

“总体来看,我市吸食新型毒品的青少年人数呈下降态势,但仍然存在。”浙江省宁波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陈瑜说,青少年涉新型毒品违法犯罪,主要来自家庭和自身两方面原因。

他举例说,家长疏于管教乃至行为失范,导致一些青少年涉毒,有的家庭父母长期在社会上厮混,甚至自己吸毒,给青少年带来恶劣影响。此外,青少年特定的心理特征使其易受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侵害。一些青少年把吸食新型毒品看成是时尚、前卫的行为,有的青少年抱着“抽着玩玩”的心态、认为新型毒品“吸一口不要紧”,从而走上吸毒的道路。

在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文君看来,除了家庭、学校对青少年的教育功能缺位及青少年自身对毒品的防范意识较低之外,互联网涉毒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一大因素,“互联网已成为毒品流通扩散的重要渠道,聊天软件、直播平台等媒介出现涉毒问题,作为其最大受众面的青少年群体自然更容易受到波及和影响”。

毒品种类层出不穷

损害健康诱发犯罪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全球已出现新精神活性物质1047种,我国已累计发现新精神活性物质9大类317种。

在受访者看来,新型毒品极具伪装性、隐蔽性和迷惑性,是导致青少年涉毒的重要原因。

“它们的名称极具欺骗性,比如草本兴奋剂、研究化学品、合法兴奋剂、合法快感药......许多青少年因为听着草本、合法而丧失警惕,在好奇心的驱动下开始尝试这些药物。”陈明超举例说,例如“邮票”(新型毒品LSD的俗称)是一种半人工致幻剂,是目前已知的药效最强的精神药品。一般情况下,它比人的指甲还小,多用花花绿绿的卡通贴纸包装,让人不易察觉。但就是这样一片小小的“邮票”,不到几微克,其毒性却是摇头丸的3倍。

陈明超进一步分析说,在我们以往的认知里,毒从口入,但“邮票”最可怕的地方就在于,除了吃外,它还可以接触入侵,即“邮票”只要一接触人的皮肤,其毒性就能注入人的血液中,让人防不胜防。

对此,李文君深有同感。他说,新型毒品加速变异,极具伪装性和迷惑性,不断出现“蓝精灵”(含氟硝西泮)、“娜塔沙”、“小树枝”、“0号胶囊”等毒品类型,尽管没有形成规模性滥用,但已在一些娱乐场所和少数青少年之间流行。同时,“哇卡潮饮”“彩虹烟”“咖啡包”“电子烟油”等新型毒品被加工、伪装成各种新品种、新形态、新包装,借助互联网平台、物流渠道进行销售,以时尚的外观和新颖的“玩法”不断“招揽”更多的年轻人深陷其中。

李文君还注意到,如受国外“笑气”滥用的影响,国内多地发现青少年滥用“笑气”案例,且以娱乐场所最为突出。“我国青少年涉新型毒品违法犯罪呈现出毒品种类不断增多、娱乐化吸食行为明显、滥用‘笑气'等非列管类成瘾物质现象突出的特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教研室主任皮艺军甚至用“更像是给年轻人量身定做的”来形容新型毒品。他解释说,一旦青少年使用过新型毒品,再进入娱乐场所等特定场所后会产生强制性觅毒行为。加上酒精、色情混合在一起的影响,更让青少年难以抗拒。此外,新型毒品不像传统毒品带给人强烈的罪恶感,在国外一些地方甚至是合法的,这更容易让青少年轻信,加之吸食更为方便,导致青少年更容易涉新型毒品违法犯罪。

新型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

李文君说,新型毒品的共同特点是化学合成,对人体既具有影响脏器功能等生理作用,还可以产生兴奋、致幻、麻醉等精神效果。相较于海洛因等传统毒品,这些化学合成毒品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不可逆的损害,影响人的中枢神经,导致神经中毒反应和精神分裂,吸毒者更容易出现兴奋、狂躁、抑郁、幻觉等精神病症状,从而行为失控,造成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不同种类新型毒品滥用危害程度不同,个别品种过量吸食可能导致休克、窒息甚至猝死,还易诱发肇事肇祸问题。

陈瑜说,新型毒品主要有两个方面危害:导致吸食者精神错乱,诱发恶性暴力案件;损害吸食者健康,诱发各类疾病甚至死亡。他特别提醒说,“笑气”虽然尚未列管,但如果长期过量吸食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重度成瘾人员会产生幻觉,表现狂躁并伴随暴力攻击性行为,因吸食“笑气”引发的自伤自残,甚至产生幻觉而跳楼等极端事例,及其他违法犯罪事件时有发生。

“吸毒一旦成瘾会使人的社会功能全部丧失,若青少年没有资金支持其购买毒品,很容易发展成以贩养吸--由吸毒成为贩毒,或去偷去抢。”皮艺军说。

部门联动精准施策

强势推进禁毒教育

如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

近年来,面对全球范围新型毒品蔓延加快的新挑战,我国禁毒部门持续深化打击新型毒品犯罪,加强监测、查缉和列管工作,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大力宣传新型毒品滥用危害,把防范新型毒品危害作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重中之重,坚决遏制新型毒品蔓延风险。

公安部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以及新增氟胺酮等1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自此,我国要管制449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这在全世界是管制数量最多的。

陈明超介绍说,贵州省从2016年推出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南明公安分局主要从三方面进行防控:多部门联动消除宣教盲区,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重点关注“教育家庭化,禁毒社会化”,重视特殊人群新型毒品宣传教育;整合资源,强化专业培训,齐抓共管强势推进禁毒教育。

“我们重点关注失学辍学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外出务工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社会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各级党组织通过‘党员到社区报到',充分吸纳党员禁毒宣传志愿者,把防范新型毒品危害宣传教育纳入党员日常义务,利用‘学校放假 社区开学'等契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号召党员志愿者为假期的孩子们上好禁毒预防教育课。”陈明超说道。

“当前,宁波把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侵害,减少、遏制这类违法犯罪作为毒品预防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深化防范青少年毒品违法犯罪机制,铲除诱发滋生毒品问题的土壤。”陈瑜说。

他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宁波禁毒部门开展校园、场所周边治安排查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校园、场所周边的吸贩毒活动,对引诱、唆使、欺骗、强迫青少年吸贩毒的不法分子,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努力提高场所管控能力,加大场所禁毒巡查力度,防止青少年到娱乐场所吸贩毒。

同时,面向失学辍学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外出务工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文化娱乐服务、出租车、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青年职工等,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防范新型毒品危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相关人员法治意识、防范意识。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禁毒办主任、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副局长王强介绍说,近年来,莲湖公安禁毒部门与教育部门密切合作,深入推动禁毒宣传教育进学校,严厉打击涉校园毒品犯罪,构建全覆盖的校园禁毒宣传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宣传教育,基本实现了“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工作目标。

同时,莲湖区还结合本区社会综治网格化工作,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4+1+N”工作机制,其中“4”即区级、街办、社区和网格4个管理层级,“1”即街办设1名专职干部,“N”包括禁毒志愿者、社工等人员,专门承担宣传教育和社戒社康工作,目前加入该工作的有1000余人,大家积极参与禁毒宣传,义务开展禁毒工作,成为净化社区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在对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过程中,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科长刘国庆与众多的吸毒者家庭有了更深的接触,对他们成长史、家庭等方方面面的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每当看到一个个破碎的家庭,一个个吸毒人员家属无助绝望的眼神,一个个头发苍白仍在为吸毒人员操劳的戒毒人员父母的身影,他深感痛心的同时,也在不停地思考该如何更好地作为。

“只是做好戒毒人员的挽救工作是不够的,我们更应走出戒毒所,走进学校、社区,针对青少年开展前置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他们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刘国庆说。于是,他成了“青锋禁毒宣讲团”的发起者和志愿讲师。

全力挤压涉毒空间

丰富教育形式内容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有力、有效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刻不容缓。

陈瑜说,当前对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禁毒防范措施力度不断加大,涉毒违法犯罪空间得到有效挤压。但在新形势下,针对场所涉毒新特点,需要规范场所禁毒防范措施,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

为此,他提出三方面建议:首先,压实主体责任,公安、文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把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工作作为场所管理工作主线,在强化日常监督的同时,对场所开展实地交叉检查,并列入考核内容,确保落实主体责任;其次,加强日常监管,在场所落实禁毒防火墙措施、从业人员培训、责任书签订、巡查制度等日常预防机制,提高对场所涉毒问题的监管力度;最后,创新管理服务,运用“互联网+管理”模式,开发场所禁毒防范管理平台,打造云端防范,提升禁毒巡查能力,实现网上签订禁毒责任书、禁毒培训、巡查、宣传等一体化服务,为场所从业人员提供智能服务。

在李文君看来,在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危害方面,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和优势。如公安机关等禁毒职能部门,应通过加大对KTV、酒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休闲场所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进入娱乐场所,同时加大对宾馆旅店的排查管控力度,最大程度挤压青少年可能涉毒的空间;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围绕在校学生,不断提升学校毒品预防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尤其是加强对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家庭成员主动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关心孩子的交友动态,及时沟通交流,教育他们远离毒品,及时发现并制止与一些不良朋友来往。

“治理毒品问题,最关键的就是要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主动教育和引导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清楚地辨识新型毒品的特征,清晰地了解新型毒品的危害,清醒地拒绝新型毒品的诱惑。”李文君认为。

他建议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注重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对象的差异性;丰富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与法治教育、道德教育、科普教育、健康教育、防疫防艾滋病教育等主题宣传相融合,借助社会资源,产生叠加效应,大力倡导“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加强网络社会管理,切断网上毒品犯罪。

李文君说,做好青少年群体的毒品预防教育,筑牢其拒毒防毒的防线,既是防范吸毒人群滋生蔓延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毒品形势持续好转的长久之计。引导和培养青少年的防毒意识和拒毒态度,具有更深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既是治理青少年涉毒问题的应对之策,最大限度萎缩毒品消费的新兴市场,又有助于未来吸毒群体出现“薄层”甚至“断层”,从根本上解决吸毒人员不断滋生的问题。(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杨蕙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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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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