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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博“姐姐”芳心 爆亏还判刑!内幕交易亏损揭示一股市秘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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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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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经理为获取女友“芳心”搞内幕交易,结果不但爆亏150多万,还把自己搭进了监狱!

  虽然是四年前旧事,但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爆出,彼时40岁的基金经理吴某为追求大自己10岁、年近50岁的一女子侯某,犯下非公开信息交易罪,被判入狱一年,刑期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8日止。


  截图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消息被媒体爆出后,网友纷纷表示不可思议:老鼠仓都能亏?


  也有财经大V蹭热点的表示,他肯定没看我微博。


  基金经理为博女友芳心搞老鼠仓
  根据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信息显示,2015年1月9日至2017年1月15日,被告人吴某先后担任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成长先锋基金”、“XX卓越制造基金”基金经理。

  期间,吴某为保持并发与展侯某的恋爱关系,向女友透露其职务获取的上述基金交易股票的未公开信息,由侯某使用实际控制的“王某”证券账户,先于、同期于或晚于吴某管理的上述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52只,交易金额人民币4,377.73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合计亏损157.19万元。


  据侯某当庭供述称,2015年10月、11月,因为股票亏损很多,吴某提出帮忙解决,吴某会把对股票的分析意见告诉自己。

  根据法院查明的信息,通过提供非公开信息,吴某帮助侯某使用侯母王某的证券账户,先于、同期于或晚于吴某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52只,交易金额4377.73万元。

  令人尴尬的是,虽然吴某身居基金经理的职位,这些内幕交易的金额又比较大,超过4000万,但是,吴某提供的这些帮助也未能帮助侯某,反倒是令侯某合计亏损157.19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吴某帮助女友进行内幕信息操作时,他其实还是一个刚刚管钱的菜鸟基金经理。虽然吴某在2004年6月就进入基金行业,但在长达10年的时间内,他一直担任研究员,并无股市实战搏杀的经验。

  而公开资料显示,裁判文书中提到的,吴某任职期间管理的两只基金回报均录得大幅亏损,分别为-23.28%和-34%,在这种情况下还指导女友进行股票操作,结果也可想而知了。

  而吴某、侯某最终也为内幕交易付出了代价,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吴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8日止。罚金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完毕。)
  二、被告人侯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20年1月8日止。罚金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二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完毕。)
  并非第一次爆发老鼠仓案
  事实上这并非该基金公司第一次卷入老鼠仓案。

  2017年8月,该基金公司经理桂某因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不过,这一刑事判决书直到2019年7月9日才对外披露。


  截图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幕交易亏损频现
  有分析认为,虽然在一般投资者印象中,获得内幕消息就能获利,但实际上大错特错。近几年内幕交易导致亏损的事件频频出现。

  比如去年11月6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信息显示,某券商前员工刘某的“老鼠仓”案件。

  文书显示,刘某在2009年至2016年间担任资产管理总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时,利用未公开信息操作2个证券账户,趋同交易金额达上千万。其中包括其朋友丁某妻子袁某的账户。

  根据丁某的证词,袁某在账户中投入了2000万自有资金,却赔了大概200多万。

  根据判决书,刘某博士毕业后,于2009年至2016年间在某券商担任资产管理总部研究员、投资经理助理。

  作为投资经理助理,她的工作就是协助投资经理下单,写股票入池报告和策略报告等。

  由于职务的便利,刘钰善协助投资经理下单,进行股票买卖操作,也就轻易地获取了未公开的股票交易信息。

  深圳有基金经理表示,早期A股市场理念不成熟,概念和主题是投资获利的来源,因此打探消息就成为赚钱的工具,为内幕消息获利提供了土壤,但现在的A股市场受益于监管政策,已经逐步成熟,若与业绩无关,消息对股价的影响正在降低。

  有市场人士也认为,从收割散户,到收割基金经理,以及收割上市公司老板和内部人员的这一过程演变看,也足以说明A股市场的内幕信息正在逐步失灵。

  赚钱的加倍罚
  而实际上即使赚了钱,也有天价的惩罚在等着你。

  去年6月份,证监会的一份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西一位叫郭海的牛散5年前通过向中文传媒董事长和董秘套取高送转、并购重组的内幕消息后疯狂买股,结果被证监会没收盈利5875万,还一并被罚了5875万。


  时隔5年这桩案件被查出公布了,之前赚的还要再加罚一倍,这妥妥的1个多亿没了。

  新证券法:没收所得还罚10倍
  实际上对于内幕交易,新证券法实施后罚款最高将升至10倍!

  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

  去年64人内幕交易被罚
  据新京报在2019年年底不完全统计显示,2019年有64名个人因进行或参与内幕交易而被罚(含泄露内幕信息者)。

  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此前指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俗称“老鼠仓”)是资本市场中严重的背信行为。操纵市场和“老鼠仓”是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行为,依法查处操纵市场、“老鼠仓”是证券期货监管执法的重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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