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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刑满释放人员怎么办?省长第一次提出明确要求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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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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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湖北卫视报道,3月1日,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王晓东在荆门市检查督导监狱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王晓东提出,要严格做好刑满释放人员集中安置工作,严防疫情向外输出。

  这是三天内王晓东第二次检查监狱等特殊场所的疫情防控,也是湖北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方式。

  

  监狱疫情防控关乎湖北大局
  在荆门,王晓东先后来到沙洋县中医医院和汉津监狱,详细了解隔离收治和医疗救治情况,与一线值守民警视频连线,向他们表示慰问。

  汉津监狱位于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平湖路,正是湖北省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监狱之一。

  2月21日,湖北省监狱管理局首次发布监狱系统疫情消息。该省监狱系统共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71例,其中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确诊230例,湖北省沙洋汉津监狱确诊41例,均为输入型病例。

  这些数字,目前仍在增长。

  据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1日最新消息,截至2月29日,武汉已累计报告监所在押人员感染新冠肺炎确诊病例806例。其中29日新增监所在押人员233例。

  荆门则没有单独报告监所在押人员新增病例。 据荆门市卫健委3月1日通报,截至2月29日,荆门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25例,其中汉津监狱所在的沙洋县共有130例,包括本地75例、外地6例、其他49例。

  

  3月1日的这次检查督导,王晓东对监狱系统疫情防控形势作出了最新判断。

  “监狱是特殊场所,犯人是特殊群体,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安全稳定至关重要。”他指出,监狱等特殊场所的疫情防控,是当前全省疫情防控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关乎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刑满释放人员怎么办?
  除了在押人员感染情况,近期湖北省刑满释放人员的防控也成为关注焦点。

  2月24日,北京市东城区报告了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患者黄女士就是武汉刑满释放人员。

  媒体报道指出,黄女士是在2013年6月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经减刑后,其刑期至2020年2月17日止。2月18日,是她刑满出狱的时间。从这天开始,黄女士间断性发热5天,伴咽部不适,2月22日凌晨由其北京家属自驾车从武汉接至北京,2月24日被确诊。

  不止是黄女士,疫情发生之后,公开报道中,在湖北服刑的刑满释放人员都是回到了户籍所在地。

  

  这样的做法首先与现有政策有关。

  有监狱系统工作人员告诉政知圈,根据规定,在罪犯服刑期满当天就必须释放,时间是24小时之内。由户籍地所在司法所派人携带相关材料前来监狱办理交接手续并将人带走,监狱为刑满释放人员发放释放证明书。

  其次,与武汉和湖北目前形势有关。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月13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结一起5名被告人刑期届满的二审案件,被告人当日释放。其中3名刑满释放人员在武汉市没有住所,1人家住紧邻武汉的汉川市,2人家住黄石市代管的大冶市。

  因为疫情防控交通管制,这些人既不能自行返家,家属也无法来汉迎接,同时辖区各大宾馆均被征用或歇业,无法在辖区内安置。

  案件的一审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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