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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同步练习:保险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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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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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同步练习:保险法的概念

  A公司租用B公司房屋用于办公,租赁期为2012年10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A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火灾险,保险期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被保险人为A公司。2013年9月A公司需搬离该房屋遂解除租赁合同,同年10月该房屋发生火灾。根据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人身保险合同中,要求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而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并不强调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只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如果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不得对保险人行使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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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保险法的概念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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