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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盘后15股被宣布减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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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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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9 三五互联: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未来6个月内,龚少晖先生相关减持计划内容如下: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①公司大股东龚少晖于近日收到其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发来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通知书》,华融证券已启动关于龚少晖的5笔股票质押(合计25,799,500股)的违约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处置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处置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②公司大股东龚少晖于近日收到其质权人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发来的《股票质押违约通知书》,财达证券资管业务中心管理的财达股票质押 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与龚少晖关于三五互联股票质押合约于2019年6月3日由于到期未还款构成违约,财达证券资管业务中心计划于2020年2月20日后开始减持龚少晖所持上市公司三五互联的股票;③降低大股东股票质押率及质押风险;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数量: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1,94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14,627,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7,313,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未来6个月内; 6、价格区间:根据届时市场及交易情况确定。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是否一致的说明 本次减持事项与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5日和2020年2月1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并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及承诺不一致的原因系大股东近日收到华融证券送达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通知书》和财达证券送达的《股票质押违约通知书》,故拟将新增相关减持安排。经与大股东核实,未存在提前向以上债权人泄露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等情形,以上拟减持安排亦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19:04 航新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2. 卜范胜先生、黄欣先生作为公司现任董事,遵守如下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拟减持人员遵守了所作承诺,未出现
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遵守承诺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4
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备查文件
1. 《关于拟减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19:02 申通快递: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泓石”)持有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43,800,000股,持股占比为2.8612%;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铭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0,668,289股,持股占比为2.0034%;宁波艾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38,716,981股,持股占比为2.5292%。上述三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185,2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939%。

2、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旗铭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 30,616,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其中南通泓石拟减持不超过15,281,9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83%;旗铭投资拟减持不超过15,334,1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17%。


公司于近日收到南通泓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旗铭投资发来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南通泓石43,800,0002.8612旗铭投资30,668,2892.0034二、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南通泓石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旗铭投资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拟减持不超过30,616,0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其中南通泓石拟减持不超过15,281,9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983%;旗铭投资拟减持不超过15,334,100股,即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17%。

若减持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上市公司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价格区间:本次减持不设置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南通泓石在2015年2月13日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协议受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南通泓石在2016年1月11日承诺: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南通泓石承诺自2016年1月11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使持有的公司股份增加的,亦遵守上述承诺。

3、旗铭投资在2015年11月30日承诺: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南通泓石及旗铭投资在上述承诺的承诺期内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南通泓石及旗铭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南通泓石及旗铭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南通泓石及旗铭投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南通泓石及旗铭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18:49 世名科技: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上海成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原因:上海成善经营发展需要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474,180股,即不超过剔除世名科技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的 1.2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上海成善承诺:自世名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世名科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世名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内该等股份所孳生的股票也同样锁定。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上海成善承诺:所持世名科技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不超过 50%的该等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若拟减持世名科技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世名科技并予以公告,并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18:49 欣天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数量及比例:
合计减持不超过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69% ;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石伟平的相关承诺如下: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自欣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欣天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欣天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欣天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本人的前述承诺不因本人在欣天科技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

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欣天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此外,本人在欣天科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在欣天科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本人若在上述期间以外的其他时间申报离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欣天科技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减持意向承诺
自本人所持欣天科技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欣天科技股份总额不超过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欣天科技股份总额的40%。

本人减持欣天科技股份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持股锁定期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而减持欣天科技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欣天科技股份所得归欣天科技所有。

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欣天科技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欣天科技发出相关公告,本人将对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欣天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作出说明,本人未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欣天科技发出相关减持公告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欣天科技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如一个月内公开减持股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将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进行转让;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欣天科技在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本人应分得的现金分红税后金额中予以扣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归欣天科技所有。本人关于前述减持价格的承诺不因本人在欣天科技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

截至本告知日,石伟平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18:47 高斯贝尔: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邓万能、魏宏雯、刘春保;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拟减持股份的情况:
名称减持方式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股)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占个人持股比例邓万能集中竞价6,9750.0042%25%魏宏雯集中竞价7,5000.0045%25%刘春保集中竞价7,9500.0047%25%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5、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6、价格区间: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公告日,邓万能先生、魏宏雯女士、刘春保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8:34 永利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 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停止减持股份。
5、拟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80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姜峰先生承诺:在其担任公司高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公告日,姜峰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18:34 天孚通信: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集中竞价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即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大宗交易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即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根据法1
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989,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18:34 天孚通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集中竞价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两个月1
内进行,即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大宗交易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之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即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989,00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18:27 长亮科技: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1个月内(集中竞价交易须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减持期间如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敏感期限制,则在该敏感期停止减持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数量及比例:李劲松拟减持数量不超过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郑康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魏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赵伟宏拟减持数量不超过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宫兴华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石甘德拟减持数量不超过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徐亚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回购注销、送股、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6、股份来源:股东郑康、魏锋、赵伟宏、宫兴华、石甘德、徐亚丽本次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并已上市流通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东李劲松本次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含该等股份获授予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7:32 长江健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因股东企业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在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取得的股份及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 转让方式等。

4、 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 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79,295,379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6.42%。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 承诺履行情况:杨树创业作为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方,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作出了如下承诺:承诺自取得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股份。截止本公告日,杨树创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17:19 三孚股份: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万柏峰、董立强、么大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952,500股、127,500股、127,500股,分别占公
司总股本的 0.634%、0.085%、0.085%;高级管理人员陈治宏、周连会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27,500股、127,5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5%、0.085%;监事王化利、张文博、魏跃刚分别持有公司股份37,500股、22,500股、22,5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25%、0.015%、0.015%。

前述 8名董监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
持),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即万柏峰先生拟减持将不超过 238,100股;董立强、么大伟、陈治宏、周连会先生拟减持将不超过31,800股;王化利先生拟减持将不超过9,300股;张文博、魏跃
刚先生拟减持将不超过 5,600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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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 美力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广州力鼎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4、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广州力鼎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3月16日-2020年9月15日),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469,015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734,507股; (2)广州力鼎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2月27日-2020年8月26日),减持股数不2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即不超过6,938,03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3,469,015股;
(3) 广州力鼎如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2月27日-2020年8月26日),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即不低于8,672,538股。

(4)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广州力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1)自美力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美力科技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美力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a、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若美力科技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b、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公司合计所持美力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如根据本公司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c、减持或增持3
美力科技股票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向美力科技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美力科技所有。”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州力鼎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之行为,且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广州力鼎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减持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及时通知公司;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通知公司。


【17:02 中欣氟材: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何黎媛拟减持不超过1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0.1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本公司持股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15:47 焦点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监事完成减持股份计划】

一、 股份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沈锦华先生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沈锦华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2月18日29.57776,9920.330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2月19日28.911,285,2000.5469  合 计--2,062,1920.8775-自2018年7月1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沈锦华先生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903%。      2.李丽洁女士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李丽洁集中竞价交易2020年2月19日29.120,0000.008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合计--20,0000.0085-(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沈锦华合计持有股份124,004,82252.7680121,942,63051.89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1,001,20613.192028,939,01412.3145 有限售条件股份93,003,61639.576093,003,61639.5760李丽洁合计持有股份100,4020.042780,4020.03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1010.01075,1010.0022 有限售条件股份75,3010.032075,3010.0320*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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