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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怎么接地气?让半标准化产品批量落地信托产品标准化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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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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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魏:目前市场知晓的家族信托案例很少,主要就是招商私人银行与外贸信托合作落地的一些产品,以及平安信托操作的一些产品,但这些产品门槛普遍很高。我认为,家族信托市场发展较为缓慢的原因,除了市场上难寻普及性的大众家族信托产品外,还与国内家族信托律师严重缺乏直接相关。

李魏:根据我们对国外家族信托的研究,对国内法律制度的了解,以及对国内客户需求的调研,我们设计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式家族信托。我们法律服务中心与长安信托公司合作,将于近期推出普惠型的半标准化家族信托产品。

这一市场的巨大潜力,已吸引国内外众多金融机构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但碍于种种,如愿产出的家族信托产品却寥寥无几。

专攻资金信托与动产信托

作为国内最早一批关注到家族信托这一舶来品的法律专家,盈科全国家族信托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兼首席律师李魏,近期有望看到自己数年以来的研究批量落地为半标准化的信托产品,撬动国内家族信托市场。

但缺失这一制度并不意味着家族信托无法设立,对于现金及不需要进行所有权登记的动产,只要家族信托方案设置合理、程序完备、资料齐全,不进行登记一样具有公信力和法律效力。目前,上海自贸区下发了《信托登记试行办法》,效果尚有待认证,但却是有益的探索。

证券时报记者:您认为推广家族信托产品有什么好方法吗?

杨卓卿/制表翟超/制图证券时报记者杨卓卿

国内家族信托律师数量本来就少,个别相对知名的家族信托律师或以理论研究为主,或专注境外离岸信托,帮助国内高净值客户在境外设立家族信托,专注于国内家族信托服务的律师更可谓凤毛麟角。

将设立门槛降至300万元,主要是考虑到很多高净值客户对国内家族信托的公信力存有疑虑,可以通过小额产品试水,也同时为了满足更广泛的群体需求。这是个培育市场,培育客户的过程。

证券时报记者:想要在国内家族信托市场分一杯羹的市场参与者很多,但实际落地的家族信托产品却少之又少。除了我们之前谈到的一些障碍,还有其他原因吗?

用半标准化产品培育客户

证券时报记者:这种类型的家族信托产品的可操作性强吗?

在对家族信托的研究中发现,委托人生前设立家族信托,同样具备避债、避税及财富传承等功能,这激起了我浓厚的兴趣。

在国内家族信托市场尚处破冰之时,李魏所的中国式家族信托与一般意义的家族信托有何不同?此类个性化产品又是通过何种方式实现批量产出?带着这些问题,证券时报记者专访了李魏。

作为受托人的长安信托公司,对这类小额家族信托产品将要承受更高的成本压力,不仅很难盈利,甚至可能会亏本。但从长远战略考虑,他们还是愿意这样做。

证券时报记者:在您看来,目前在国内发展资金类及动产类的家族信托是不存在法律障碍的。那推行这类信托产品,有无其他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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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般家族信托产品数千万元的门槛不同,我们计划将设立门槛定为人民币300万元起。将个性化产品转变为半标准化产品,其中70%是确定内容,30%是可供选择的内容。据我们测算,这种方式可以满足九成以上的客户需求。首期推出的家族信托产品属于保障型的,信托目的主要分四个,包括父母赡养、子女抚养、家庭保障及其他目的,只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管理,主要面向将财产和传承放在第一需求的客户群。

证券时报记者:对于发展家族信托,国内金融机构似乎还有些争议,有人认为,目前推广家族信托还存在很多法律难点。您觉得目前国内发展家族信托的桎梏主要是什么?

至于信托税法,设立家族信托需要委托人将信托财产转移至受托人名下,只有如股权、房产和汽车等财产在转移所有权时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但在委托人向受托人转移时需要交税,受托人向受益人转移时又要交税,双重征税是很大障碍。而一般资金信托和动产信托并不涉及这一问题,所以我们决定从这两类财产入手,开发中国式家族信托产品。

家族信托领域严重缺乏专业人才

虽然国内目前发展综合性家族信托有难度,但让资金类及动产类的家族信托先行先试,未尝不是一种好办法,通过市场实践,能够有效推动制度的完善及观念的更新,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李魏:推行这类信托产品最主要的难点还是观念问题。在国内,普通百姓根本不了解家族信托,高净值人群中的很多人以为国外才有家族信托,因此他们为了避债或隔离财产风险,可能采取一些风险较高的替代方式,有些高净值人群还将财产转移至境外,利用境外成熟的家族信托制度和传承财产,造成大量民间财富外流。

李魏:这种普惠型的家族信托产品比起传统的金融信托肯定更复杂,成本也更高。但比起其他家族信托产品,操作又要简便得多。

证券时报记者:家族信托对国内大多数人而言还是新鲜事物,您是从何时开始关注这一领域的?

为了填补这一空白,盈科全国家族信托法律服务中心在11月初举办了首届全国家族信托律师集训营,让这些律师了解家族信托相关制度,并掌握实操技巧,希望逐渐满足市场一定需求。

李魏:我认为主要有两大桎梏,其一是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其二是信托税法仍然空白。

李魏:家族信托大多属于个性化服务产品,涉及风险点较多,一般金融从业人员很难全面控制相关法律风险;信托公司自身法务人员虽然熟知信托法,但对其他法律并不精通,且缺乏诉讼经验,而家族信托方案设计中需要很强的综律知识和诉讼风险把控能力,所以需要专业信托律师的介入,这在国外家族信托服务市场也是同样情况。

在2012年以前,绝大部分国人对家族信托几乎没有认识,网络上也鲜有家族信托动态信息,近两年家族信托才逐渐受到国内金融机构及部分高净值人群的关注。

证券时报记者:有说法称国内知名家族信托律师不足10位,现实情况真的如此吗?

李魏:我在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任职期间,代理的婚姻家庭案件中,经常涉及离婚财产和继承等纠纷,大概从2007年开始关注到遗嘱信托。但经研究发现,我国继承法中并没有信托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无法按照信托合同对遗产进行转移,因此设立遗嘱信托进行财富传承在国内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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