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保险理财

国寿财险宁波存编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 被宁波保监局共罚64万2017年1月18日国

  • 来源:互联网
  • |
  • 2017-01-18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一、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的。根据相关,宁波保监局决定对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13万元;对陈方平予以,并处罚款3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保监局称,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综上,宁波保监局认为分公司副总经理陈方平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应该和其公司为上述违法行为负责,故宁波保监局作出如下处罚:

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通过华凯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富尔达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挚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250.75万元。

一、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和讯网消息宁波保监局近日发布公告称,发现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和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故宁波保监局决定对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3万元;对其副总经理陈方平给予,并处罚款11万。

据公告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国保险法》的有关,宁波保监局对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涉嫌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法行为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发现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二、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八十六条的。根据相关,宁波保监局决定对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40万元;对陈方平予以,并处罚款8万元。

2016年1月至7月,国寿财险宁波分公司虚列宣传用品费等费用137.07万元,实际用于车险销售激励。虚列员工工资1069.44万元,实际用于补偿车险电销业务的销售费用。

二、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