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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架原副总蒋建萍涉嫌行贿、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信披违规再收监管函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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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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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东南网架因多次未能及时信息披露,再次迎来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8月21日,东南网架《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副总经理蒋建萍于2019年11月23日被青岛市李沧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3月20日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截至浙江证监局对东南网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仍未对相关重大事项及进展进行披露。此外,公司未在 2019 年年报中披露蒋建萍本人未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及被有权机关调查的原因及结论。

对此,浙江证监局东南网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公司董事长郭明明、总经理徐春祥、董事会秘书蒋建华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2019年年报显示,蒋建萍自2001年12月起在东南网架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的终止日期为2020年9月8日。

而在公司8月26日披露的半年报中,蒋建萍的任期“提前结束”。半年报显示,蒋建萍于今年4月22日任期满离任。

据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官网5月9日发布信息显示,日前,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沧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东南网架副总经理蒋建萍涉嫌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指出,公司在知悉上述事项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东南网架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蒋建萍本人未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情况及被有权机关调查的原因及结论。

深交所认为,东南网架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东南网架董事长郭明明、总经理徐春详、公司董事会秘书蒋建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要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东南网架是一家集设计、制作、安装于一体的大型钢结构上市企业,公司为国家大跨度空间结构产业化基地实施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单位、全国优秀建筑企业。在2014年,公司成为第一批16家钢结构总包试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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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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