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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酒店一店长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刑 私挪25万用于投资网贷、网络期货及消费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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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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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刑事判决书将安徽古井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25万余元据为己有,并用于投资网络借贷、网络期货及个人消费一事公之于众。

黄某某,男,汉族,1987年4月9日出生于重庆市云阳县,专科文化,原任安徽古井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城市之家华星店店长,住重庆市云阳县。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20年7月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于同年7月8日被刑事拘留,于2020年7月22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涡阳县看守所。

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3月至2019年9月,黄某某担任安徽古井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城市之家华星店(以下简称:华星店)店助和店长负责酒店的全面工作期间,酒店使用黄某某的身份信息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作为酒店的备用金卡使用,由华星店负责人黄某某持有,方便酒店的日常经营。华星店餐饮费用由餐厅员工先行垫付,定期填写《付款凭证》和《申请订货单》上报至安徽古井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井酒店公司),古井酒店公司通过华星店的备用金卡将报销的费用转至华星店,再由黄某某将报销费用取出付给餐厅员工,华星店的日用品货款、客房装修费、空调维修费、员工会员卡销售提成费和春节福利费等费用也是通过备用金卡的方式进行发放。

华星店的白酒销售款由黄某某负责,员工有销售酒品的任务,员工按照公司分配领取白酒进行销售,然后将白酒款交至店长黄某某处,再由黄某某上交至古井酒店公司财务。

黄某某因需要资金投资网络金融平台M**、网络期货和网络金融贷款分期还款,利用华星店负责人职权上的便利,将转至备用金银行卡内的备用金、餐饮费、日用品货款、客房装修费、空调维修费、员工会员卡销售提成费与春节福利费等费用和员工白酒销售款共计103489.62元和客户住宿费用共计148399元,合计251888.62元据为己有,用于投资网络金融平台M**、网络期货、网络金融贷款分期还款和个人消费。

法院认为,黄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依法惩处。

最终,法院判决黄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对黄某某的违法所得251888.62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单位。

天眼查资料显示,古井酒店(836004)于2016年2月挂牌新三板,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甘加汉担任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苏赫振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有限服务型酒店经营与管理。

最新财报显示,2020年上半年,古井酒店实现营业收入2105万元,同比下滑48.77%;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继续拉大,亏损873万元,同比下滑772.03%。

截止2020年6月30日,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599万元,较上年期末下滑14.7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57万元,较上年期末下滑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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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小学科学教案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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