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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0)》发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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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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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月14日讯(记者 马常艳)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今天发布的《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0)》(下称《报告》)显示,从2013年到2019年,我国自贸试验区数量从1家扩容到18家。2019年,18个自贸试验区进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情况均表现亮眼,稳外贸稳外资作用明显。

12月14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20)》发布会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交流会在京举办。记者马常艳 摄

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唐文弘、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院长顾学明及各自贸试验区有关负责人出席了《报告》发布会暨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交流会。

顾学明表示,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自贸试验区已经成为连接“双循环”的重要平台和关键节点,也是促进“双循环”新格局形成的重要抓手和有力支撑。

《报告》回顾了2019年全国自贸试验区发展情况,全面反映了自贸试验区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率先作为,在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的探索和实践,充分彰显了自贸试验区在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中示范带动作用。

《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在原有12个自贸试验区的基础上,新设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6个自贸试验区,增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设立18个自贸试验区,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作为改革开放新高地,自贸试验区成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阵地。2019年,18个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企业约31.9万家,其中外资企业6242家,进出口总额4.6万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435.5亿元,以不到全国千分之四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全国14. 6%的进出口和15. 2%的外商投资。

《报告》指出,自贸试验区试行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改变了长期以来对外商投资逐案审批的管理方式。2019年,自贸试验区出台了第六版负面清单,与2013版相比,缩减比例达80.5%。其中限制类措施从2013版的152项管理措施缩减到2019版的17项,缩减比例达到88.8%,禁止类措施从2013版的38项管理措施缩减到2019版的20项,缩减比例达到47.4%。

据统计,2019 年,国家层面共形成了66项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从领域来看,66项制度创新成果中,投资领域19项,贸易领域7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7项,事中事后监管领域15项,优化税收征管领域6项,人员便利流动领域12项。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产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所所长崔卫杰在介绍上述《报告》内容时说:“2019年以来,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速同步趋缓,中美经贸摩擦影响逐渐显现。面对外部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我国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制度型开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自贸试验区建设也面临更高要求。”

会上,自贸试验区代表围绕发挥自贸试验区在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等议题进行交流研讨,分享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经验感悟,为各自贸试验区互学互鉴共同提高提供了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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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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