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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难舍 回潮隐现 “退房令”面临三年大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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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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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房”回潮 央企暗度陈仓

  与中国海运相比,大多数央企在进军房地产方面显得较为低调。今年2月,大连(楼盘)市与央企新兴际华集团(601718)合作推进“大连中华城”项目。按照当地媒体的报道,该项目已进入规划建设的实质性阶段。

  资料显示,“大连中华城”项目是新兴发展集团(隶属于新兴际华集团)与大连市共同打造的城市综合体,项目不仅涵盖商业办公、购物休闲等性质,还包括了居住、酒店的功能。房地产开发的性质昭然若揭。

  然而,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加工、纺织服装、专用设备制造”的央企,新兴际华并未获得国资委颁发的房地产开发“牌照”。其如何避开“退房令”并获得审批,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知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项目在报批时,并未以房地产业的性质立项,而是商贸物流。这样一来,就很容易避开监管。

  国资委的公开消息证实了这一点。国资委网站内容显示,2012年3月1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兴际华集团共同就“大连中华城”商贸物流项目举行了签约仪式。

  这样的方式已成为央企在“涉房”过程中的惯用“招数”。知情人士透露,以装备制造为主业的央企恒天集团曾投资300亿元建设北京(楼盘)通州区宋庄国际时尚创意中心。该项目在报批时,是以“文化产业”的性质立项,而非房地产业。

  一位业内人士将这种“涉房”路径称为“暗度陈仓”,曾为多家央企做企业战略的他还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当前不少央企都以类似的方式涉足房地产领域,这类央企通常并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随着主管部门越来越少地提及“退房令”,央企“涉房”已有明显的回潮迹象。

  该人士还表示,央企涉足房地产业的主要业态选择在于商业地产,而非较为敏感的住宅开发。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在国资委制定的央企“退房令”中,并未将自用的商业办公项目纳入退出范围。若企业购置房地产项目用于办公,而非出租或出售,就符合相关规定。

  而实际上,多数央企在获得商业办公项目后,仍有相当比例用于出租或出售。业内人士表示,国资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多集中在审批阶段,很少涉及项目运营的环节。且不少央企在开发运营房地产项目时,通常以三、四级子公司为运营主体,这也增加了监管难度。

  今年1月30日,中海工业有限公司、中海工业滨江置业(上海(楼盘)浦东)有限公司、中海工业滨江建设发展(上海浦东)有限公司以14.73亿元联合竞得黄浦江沿岸e20地块,该地块为商用地块,楼面价达3.48万元/平方米。而中海工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正是曾被勒令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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