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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楼市调控地方细则亮相 广东剑指严格限购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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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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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五条】

    首个楼市调控地方细则亮相 广东剑指严格限购

  粤版新“国五条”细则率先落地 未明确房价控制目标

  广东版国五条细则出台 严格执行个税征收规定

  博弈政策空白期 北京国五条细则或涉及多层面

  【各地城市反应】

  “国五条”末班车效应显现 京沪楼市3月癫狂

  国五条细则落地滞后 引发厦门3月购房热  长沙国五条细则或于4月实施

  “国五条”致北京多家拿地房企或集体违约

   【分析评论】

    “粤五条”含糊其辞 房价过快上涨才征“20%个税”?

    房价上涨压力增加 绿地张玉良:需破解供需矛盾

    房价能不能“走下去”

  严格执行出售自有住房个税征收规定 建立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房项目审批快速通道

  在国务院“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广东率先出台首个地方版细则。广东省政府网站25日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务院文件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表示,广州房价调控目标有可能同gdp增长挂钩,会相对温和。

  对公众最为关注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通知称,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通知称,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

  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通知提出,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要结合落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对市场关心的房产税问题,黄韬认为,广东3月推出房产税可能性不大。“对政府而言,从长期看,征收房产税可增加政府收入,一旦出台,房价肯定会下降。现在,广州房价还没有到必须靠征收房产税进行调控的阶段。有关部门在考虑征收房产税时会平衡税收收入和房地产价格下降之间的关系。可能要到9月和10月,有关部门会根据此次政策出台对房价影响情况,再考虑有关问题。”满堂红地产高级研究主任肖文晓表示,地方政府自动加码调控可能性较小,更多的是重申以往政策,并堵住一些政策漏洞。

  3月25日晚间,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国五条调控政策的本土细化执行政策出炉,广东省人民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下面是通知全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落实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

  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稳定房价的具体方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要加强对各地稳定房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及时对该地区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二、坚决抑制投资投机购房需求

  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

  三、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于2013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要结合落实《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要求,抓紧组织编制完善中长期住房保障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量较大的地区要尽快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各地要抓紧完善本地区住房保障管理制度,加快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要严格执行《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中有关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各地要建立健全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预售资金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要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全省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分析,及时主动发布商品住房交易和租赁的权威信息,稳定市场预期。加强舆情监测,对涉及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及时主动澄清并依法严肃处理相关责任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5日

  严格执行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建立中小套型住宅审批快速通道,年底完成全省住房信息联网

  3月25日,广东版新“国五条”调控细则率先落地。

  昨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使得广东省成为第一个落实“国五条”细则的地方政府。《通知》没有公布房价控制目标,但要求广州、深圳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与此前执行的政策相比,新“国五条”对投机投资行为的控制更为严格,统一个人住房转让税的征收标准,同时要求限购城市的限购范围扩大至全部行政区域。针对这两点要求,《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并提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加大中小户型住宅供给是调控政策的重要思路。

  为顺利实现这一目标,《通知》提出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

  《通知》规定,2013年广东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

  房产税试点的扩大被认为是后续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经济手段,但住房信息联网是房产税全面扩围的障碍。对此,《通知》提出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按要求完成与省房地产数据中心的网络连接和数据传输测试,并按统一标准实施改造升级。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指出,从内容看,这一文件中的大部分条款均为之前已实施的条款,对市场影响不是很大。本轮调控最终力度如何,还要看京沪广深4个一线城市的落地细则。

  几乎与“国五条”出台同期,2月28日,北京市集中拍卖土地13块,当时由于房地产市场空前看好,房地产企业出现“抢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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