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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伪担保”成赚钱工具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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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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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昨日伟业我爱我家宣布,将垫付卖房者被骗尾款,事后再由其向涉嫌故意拖欠业主房款的张金凤追偿,且截至昨日16时,全部9名业主已经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并获得承诺2286.36万元的尾款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账,但业内依然担忧,如果不加强监管,房产中介利用“伪担保”只收钱不服务的问题仍然难解,“购房大款张金凤欺骗9名卖房人一案”再度上演绝非耸人听闻。

  去年12月,张金凤通过伟业我爱我家大批购买酒仙桥区域的住宅,均先支付1/3房款为首付款,约定先过户后再支付尾款,但房屋过户后却未支付尾款,并将房产进行变卖或抵押。9名业主难讨尾款,面临房财两失,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作为中介服务方的伟业我爱我家却一直没有给出解决方案。在昨日新闻发布会前一晚,北京商报记者咨询是否会先行赔付业主时,伟业我爱我家相关负责人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直到昨日9时,作为此次事件中借方的代表、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终于回应表示:“将对此次事件中未能及时获得尾款的全部9位业主、共计11套房产,出资先行支付全部尾款共计2286.36万元,事后再由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向涉嫌故意拖欠业主房款的张金凤追偿。这样,业主就不必经历复杂的诉讼,早点从困境中解脱出来。”胡景晖同时呼吁,政府和行业应该出台相应措施来保障存量房交易的资金监管和产权验证等问题。

  对于事件拖延甚久才给出解决方案,伟业我爱我家给出的回应是,业主与旗下担保公司伟嘉安捷签订的合同是交易服务保障合同,而并非担保合同,其内容主要是购房过程中涉及到的一些手续内容,而不是资金担保。北京商报记者在合同样本上也看到,这个所谓交易服务保障合同的13条细则,包括保管交易资料、预审个人资信、办理房屋解押、交税、转移登记手续等内容,这些“延伸服务”价值房款的0.5%。

  “大部分购房者跟中介的担保公司签合同,都不会意识到自己没有享受资金担保服务,而0.5%的收费实际上也不是官方规定的统一费用,这样一份合同,实际上对于购房者是没有实质利益保护的,最多是中介公司赚钱的新增项目。”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中介服务的佣金收取,只是居间服务合同中规定的2.2%房款,而目前大部分中介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收益,都在不约而同地增加本没有实质保护意义的项目,比如上述的交易服务保障合同,而上述被骗的9名卖房者也表示,之所以同意张金凤“先过户、后付全款”的提议,也是看在中介明确可以担保的前提下。

  对此,伟业我爱我家也承认,该案中经纪人工作存在缺失,即没有对卖方的风险进行充分告知。目前,3名涉事员工已经停职接受调查。伟业我爱我家方面的律师同时表示,在此事件中业主轻信买方开出的高于市场价的诱饵,又没有完全执行合同中“全部交付之后才能交房”的规定,也有一定失误。

  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奎表示,中介机构的核心在于向买卖双方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完成。近年各类纠纷增多,从根本上应出台房产中介的相关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让中介有法可依。北京房地产交易所所长臧美华也表示,该事件对于各方都是一个警钟。“在资金监管方面,4月1日即将执行的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扩大中就包括这一方面的进一步完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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