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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明年亮相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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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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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踯躅不前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终于让人看到了前行的希望。

  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内含72项改革方案、有明确时间表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其中,将于明年6月底前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尤其引人关注。该条例将由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起草。《通知》同时明确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编办”)于2013年4月底前完成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等。

  “推进整合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和土地登记,逐步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物权法》得以深化的基础,更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目前不动产信息登记不统一,少数不法分子利用这些弊端,将房、地分别抵押甚至分别转让,出现一房多卖、重复抵押、保障房不公平分配等现象。不动产统一登记形成的数据系统可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帮助。”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专家蔡卫华表示。

  而在更多的业内人士看来,不动产登记条例是为房地产信息联网作铺垫,进而为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做技术上的准备。

  推进方向

  根据土地使用性质统一登记不动产

  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有关部门已着手启动相关工作。3月25日,国土部在京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大力推进以国土资源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会议称这是国土部今年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之一。据记者了解,所谓“以国土资源为核心”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根据土地使用性质而非“房产”来进行划分登记。

  事实上,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就提出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目前,中国的不动产登记仍分散在多个部门。我国不动产类型复杂,土地分为国有与集体所有,按照性质分为林地、草地、农地以及建设用地,根据区域又区分为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权。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动产,林业部门发林权证,农业部门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建设部门发房产证、宅基地证,国土部门发土地使用权证。多头登记所引发的一房多卖、重复抵押等乱象,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成为必然。

  而具有公示作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因易触动部分利益集团,一直步履维艰,这项并无太大技术难度的工作,在实际推进中频频碰到“软钉子”,之前数年仅在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四地试点,但也仅限于“房、地登记机关统一”,其他不动产登记仍然在各部门。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国际通行的一项基本物权制度,被列为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三项基础性制度(即大部门制度、行政审批制度、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工作之一,内容主要涵盖统一登记机关、统一登记规则、统一登记程序和统一登记收费等。但中国的不动产登记长期以来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的功能被强化,造成登记机构与行政机关设置及职能合一,形成分头管理顽疾。”邹晓云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而计划于2014年6月底前出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将厘清上述问题,有助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稳步建设和推进。

  据悉,此前因为条件有限,相关登记信息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未来将实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重在强调在互联互通背景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目前,国务院正在部署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主要采取从“出口”介入。“每个地方政府、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联网信息,先从‘出口’处进入,也就是从信息公布开始,初级阶段先公布部分数据。”中编办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各界反应

  “房价将下跌”、“为征房产税做准备”

  万众瞩目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终于有了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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