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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籍夫妻可网上办生育登记 《生育服务证》取消系统下载资讯网站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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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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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夫妻办理生育登记后需领取相关凭证,可在进行生育登记后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或登录市生育服务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市生育登记服务单》。(新京报记者温薷)

昨天,市卫计委对《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相关条款进行解释。

市卫计委: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子女的,须符合生育行为发生时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不符合生育的,应依照当时进行处理,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予退回。《条例》修正案出台后,对于违反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严格按修订后的《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

★办理生育登记方式

2.现场登记

办法,对要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有关证明材料完备的,区卫计委应在当事人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符合再生育确认条件的,发放《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对不符合再生育确认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

“生老三”还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领取生育登记凭证

■ 释疑

1.网上登记

问:增加的婚假、生育假、配偶陪产假,遇到节假日是否顺延?

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

问:之前所缴社会抚养费是否可退回?

登录“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

【解读】

问:“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

市卫计委: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贴士

《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中,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再婚夫妻、一子女为非遗传性病残等几种情形,夫妻双方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生老三”确认时限20天

★新政 3

市卫计委: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申请表》、夫妻双方户籍及身份证明、《结婚证》;因再婚要求再生育的还需提交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调解)书;因子女病残要求再生育的还需提交《市区病残儿医学鉴定表》。其他情形还需相应提交证明材料。

市卫计委:“除婚假外增加的假期7天”一般应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使用同婚假;“生育励假30天”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使用同产假;“配偶陪产假15天”应在产妇生产前后连续使用,使用同产假。

市卫计委公布具体细则称,夫妻应到市或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或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领取《市再生育申请确认表》,经双方存档单位盖章,提交街道乡镇并由其核实,再经区卫计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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