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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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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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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津贴为人民币20万元(税前)。独立董事赵燕、刘书锦、季成回避表决。

  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471.73万元。其中,兼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仅领取管理职务薪酬,无董事职务薪酬。2021年度,公司董事长自2021年2月23日起兼任公司总经理,仅领取管理职务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职务薪酬,在此之前,公司董事长领取了董事职务薪酬。2021年度,除上述情况外,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存在领取董事职务薪酬的情况。

  本议案中董事长薪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长薪酬为80.69万元。

  1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该股东大会上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关于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以2022年5月12日16:00前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1.请在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昕主持,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营业收入1,606,094,997.41元,比上年下降8.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2,693,694.24元,比上年下降1443.35%;资产总额2,936,546,067.80元,比上年下降6.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61,496,476.32元,比上年下降4.16%。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和下属各级控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年度担保事项。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公司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公告》详见2022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5日,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金财”)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临沂市志东方网络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临沂志东方”)、张广清、陈志延、陈嘉玮(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和《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收购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志东方”或“目标公司”)100%股权。因此,公司编制了《关于北京志东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与临沂志东方、张广清、陈志延、陈嘉玮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和《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25,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临沂志东方持有的北京志东方100%的股权。2019年11月29日,本次收购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北京志东方100%的股权变更至公司名下。

  交易对方承诺目标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1,800万元、2,200万元、2,700万元。

  2021年度,北京志东方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01.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37.28万元,2021年度北京志东方业绩实现情况列示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与《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将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 行,投资者可登陆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上路演平台()参与互动交流。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朱烨东先生、独立董事赵燕女士、财务总监李燕女士和董事会秘书赵剑先生。

  为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周三)17:00前将有关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cn。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在公司、各级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同意公司和各级全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5,0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和各级全资下属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供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系公司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的各级全资下属公司(包括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公司)。截至目前,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审议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主要明确担保主体和被担保主体,以及担保的范围和金额,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本次审议批准的年度担保事项,可有力地保证公司、各级全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各级全资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等过程中的基本操作效率,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降低成本,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本次年度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年度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年度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且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从整体上发挥增信措施的作用,增加公司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年度担保事项。

  截至公告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不存在对外部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同意中科金财及下属控股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并同意授权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现将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种类: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

  4.投资期限:投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且不超过12个月。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合同。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金融监管政策调整的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项目本身的风险、操作风险等,可能影响投资收益、本金的收回以及公司的业绩。

  (1)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决策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

  (2)在委托理财项目实施前,由公司投资部负责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对受托方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诚信记录等进行全面审核评估,对理财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及风险性评估。

  董事会在审议委托理财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受托方的诚信记录、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4)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委托理财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7)公司在委托理财项目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原则上在知悉情况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通知董事会秘书。

  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收益,优化资产结构,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效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运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和下属控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金财”)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公司2021年度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合计5,998.80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1 年末对无形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再此基础上对闲置的无形资产进行处置。公司2021年度处置无形资产产生的损失为3,561.49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公司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37.3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已经由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处置无形资产3,561.4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437.31万元,合计5,998.80万元,该项资产处置及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998.80万元。

  公司资产处置及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进行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减值准备计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金财”或“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6)截至2021年末,中兴财光华拥有合伙人157名、注册会计师79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3;

  (7)2021年度业务收入12.97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87亿元;

  (8)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1.0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兴财光华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0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1)项目合伙人: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飞,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张学福,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李钰,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主持或参与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具有多年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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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中科金财是做什么的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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