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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销售二手车曾倒过表,被判退一赔一,赔偿11.5万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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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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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销售二手车曾倒过表,被判退一赔一,赔偿11.5万

“4S店售卖”、“110项专业检测”、“某某拍拍品鉴二手车”等等字眼,让准备购买二手车的王某对某某品牌4S店出售的二手车产生了充分的信任,原以为可以入手一台各方面均有保障的二手车,却没想到实际情况让其大失所望。

案 件 简 介

裁 判 结 果

法院认为,王某作为消费者,其权益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某公司作为专业的二手车公司应对车辆表显里程数是否准确进行检查并向消费者进行披露。但某公司不但未进行检查,也未向消费者进行披露,还在宣传中表明车辆里程数为88000公里,其行为 构成欺诈,应退还王某购车款并赔偿。

法 官 点 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一款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本案中,某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

首先,某公司在对案涉车辆销售介绍中表明销售者为“无锡某某品牌二手车中心”。某公司的网站上宣传的二手车评估收购、销售、评估流程中也均显示“某某品牌二手车”、“110项专业检测”。某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合同上加盖了“某某品牌品鉴二手车业务专用章”。因此,“某某品牌品荐二手车”、“110项专业检测”的宣传也针对某公司所经营的其他品牌二手车,不仅是针对某某品牌二手车。某公司关于“某某品牌品荐二手车”、“110项专业检测”的宣传,使消费者相信其所购买的车辆按照110项专业标准进行检查,其所获知的信息建立在110项专业检测的基础之上。

其次,某公司陈述其在收到案涉车辆时里程数不显,王某提供的4S维修保养记录中里程数存在先多后少的情况,均说明案涉车辆里程数存在异常情况。但某公司未按照“110项专业检测”标准对案涉车辆里程数是否准确进行检查,明知里程表异常也未向王某披露真实情况。

最后,某公司发布的的信息中载明表显里程为88000公里,在某公司没有作出特别说明的情况下,王某作为普通消费者认为表显里程就是实际里程。而车辆的实际里程可以反映车辆的使用情况,对二手车的价格以及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均有影响。

近来年,随着汽车普及率和平均车龄的上升,购买二手车也逐渐被更多的消费者所接受,但 二手车企管理不规范、虚假宣传、中介经济机构经营不诚信、市场运行不纯洁等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在购买二手车的过程中,消费者更应提高注意义务。

在此,法官对消费者进行如下消费提示:1、 尽量选择正规的经销商或经纪公司。2、 不轻易相信网络上的产品信息宣传,实地查看公司状况,具备专业知识的可对车况进行检查。消费者也可付费查询或要求卖方提供销售车辆的维保记录,同时,也可以专业人员或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事先的见车。3、签署合同过程中,应 注意签署合同的对方信息,确认卖方身份,严格审查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法定证明、凭证。对车辆核心质量条款进行清除、明确的约定。

供稿单位:新吴法院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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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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