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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呼吁成立医疗急救基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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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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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名患者被送往医院,救还是不救?及时抢救后,医疗费谁承担?本报“两会直通车”开通以来,“医疗救助”的话题成为热点。

  反 映

  抢救无名患者,医院埋单

  家住张庄小区的刘先生向本报反映,一次在小区内碰到一位拾荒老太突然倒地,他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老人被送往医院救治,但到了医院后,医疗费却成了问题。“翻遍全身,老太只有20多块钱,我又不是她的家人。”刘先生说,后医院及时救治,老人才捡回一条命。但老太痊愈后无力支付医疗费,便离开了医院。

  刘先生认为,医院常常面对一些弱势群体或者是无名患者,又或者是社会好心人送来需要抢救的无名患者,都会

  无条件地施行急救措施。但是,医院也常常会遇到患者在得到救助后交不起医疗费用的情况。“长此以往,医院承担了过重的经济负担。”刘先生说。

  调 查 每年的急救欠费数目大

  本报就曾多次报道过被遗弃、没人管的病人,如安徽小伙范中仙遭遇车祸后,虽经抢救保住了性命,却成了植物人,并欠下了高额的抢救费用,他的家人“人间蒸发”。这种情况,几乎每个医院都遇到过。据了解,仅东方医院每年就要接收十余例这样的患者。此外,还有一类患者“赖”在医院,享受“免费医疗”。两者相加,每年涉及医药费欠账达千万元以上。

  据我市卫生部门不完全统计,2011年苏北人民医院类似急救100多人次,欠费达108万;市一院类似急救120多人次,欠费72万;市急救中心也有多次欠费。这些患者包括突发事件中伤势较重的伤员、从路边被好心人送来急诊而通知不到家属的病人、乞讨患者等。久而久之,收不到的医疗急救费用就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使医疗急救单位的发展受到影响,也使得医生在治疗这一类病人时心存顾虑。

  建 议 呼吁成立医疗急救基金

  记者了解到,尽管一再强调医院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收费”的原则,但由于医院经费不足、急救欠费过多等多种原因,不少医院对于“先抢救,后收费”实际上很难长期做到,主要原因都是“钱”的问题。需急诊的患者准备不足,医院经费紧张又垫不起,加之抢救后逃费现象时有发生,医院难以承担。

  刘先生称,他在河南上班,他认为,我市也可仿效河南信阳市,政府出资设立救助基金,即从税收中拿出一部分钱,来解决人人都可能遇到的急救问题。医院解除了后顾之忧后,自然会改善服务,把绿色生命通道办得更好。同时,这种基金还可以作为一项公益事业广泛寻求社会支持,通过吸收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赞助,使急救基金得到发展壮大,确保绿色生命通道正常运转。

  进 展 政协委员已提交相关提案

  记者了解到,政协委员王骏也提交了相关提案,建议通过市财政设立急救基金,解决突发事件和社会弱势群体的紧急救助资金,使更多需要社会救助的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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