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投资理财  银行保险

帮他人刷信用卡套现 收0.8%至1.5%不等手续费

  • 来源:互联网
  • |
  • 2016-05-17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日前,惠东法院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人钟某健以自身经营的孕婴店需要为由,向平安银行、建设银行申请两台pos机,后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为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取现金,从中收取套现金额0.8%~1.5%不等的手续费,涉及金额共计4133163.5元。法院判处被告人钟某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5万;赃款5211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钟某健自2008年8月起,经营位于惠东县大岭镇平沙路某孕婴店,经营范围是母婴用品及日用百货等商品。2012年7月,钟某健以该店名义向平安银行、建设银行申请了两台销售点终端机具(即pos机)。随后,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为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取现金,从中收取套现金额0.8%~1.5%不等的手续费。至案发时止,钟某健通过上述方式为他人非法套取现金共计4133163.5元,共收取手续费52116元。

  惠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健在经营孕婴店期间,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有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结合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并退清所得赃款,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判处被告人钟某健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5万;赃款5211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df150)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