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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兑付致信用风险累积 银行探索风险准备金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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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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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的数据,目前“非标”余额约为2.8万亿,五大行的“非标”余额就达1.5万亿左右,占比超过一半。考虑到国有大行的风控能力,整体来看,“非标”信用风险并不高。

  一位国有大行资管部投资经理指出,银行理财投资“非标”的信用风险,即不良率应该大幅低于1%。但是,风险事件确实存在,特别是2014年以来,经济整体增速放缓,“非标”项目风险事件出现的压力增大。

  实际上,“8号文”第四条已经明确指出,“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如果能完全比照自营贷款,“非标”项目的整体信用风险不会太高。

  一位股份行资管部总经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非标的风险在于目前经济增速放缓、风险事件不断出现的背景下,因“刚性兑付”造成的信用风险积累。以及非标资产的信息披露不透明、估值不公允、内部交易涉嫌收益转换等问题叠加,声誉风险较大。

  刚性兑付致信用风险累积

  “非标”的风险不在于“非标”本身,而在于“刚性兑付”造成的信用风险在银行体系内的累积。

  上述国有大行资管部投资经理认为,“非标”项目本身的信用风险并不高,应该比银行整体的不良率还低。但是,由于银行理财实际存在“刚性兑付”,那么“非标”项目的信用风险都得在银行内部消化或转移。

  具体而言,两方面问题尤其值得关注。一方面,银行理财由于属于资产管理业务,即银行表外业务,没有计提风险拨备或者其他风险缓释手段,出现问题时只能选择内部消化或转移。目前,银行理财的投资收益与投资者收益之间的利差是主要收入,利差在0.7%-1%不等。也就是说,非保本型理财余额为1万亿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不到100亿元,如果出现信用风险需要“兜底”,对利润会形成较大的冲击。

  另一方面,2014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速整体放缓,各类风险事件爆发也呈现增加的趋势,使得“非标”本身的信用风险压力也在增大。

  上述投资经理认为,如果银行理财回归资产管理本源,分散投资、组合管理,在整体项目不良率很低的情况下,信用风险在全社会实现分散,对应到单个投资者身上的损失就非常小。但由于存在“刚性兑付”,即使只有几个项目出现信用风险,对银行理财的冲击就会很大。

  除了银行理财自身风控能力的提升外,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银行资管部了解到的情况,部分理财业务相对发展超前的银行,早已在内部探索风险准备金制度,从中间业务收入中计提相应资金作为风险准备。

  从外部来看,2014年年末,监管层开始推动设立风险准备金,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的初步想法主要是用于“弥补商业银行违法违规、违反理财协议、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原因给理财产品财产或理财产品客户造成的损失,以及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用途。”

  上述投资经理认为,风险准备金是否会一定程度上覆盖出现的“非标”信用风险,还有待实践来验证。

  流动性差致流动性错配难题

  除信用风险外,期限错配问题亦由来已久。据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中短期限产品(产品期限在6个月(含)以内的封闭式理财产品)依旧是市场募集资金的主体,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总量为19.11万亿,占全部封闭式产品募集金额的88.49%;3个月(含)以内期限的封闭式产品上半年共募集金额15.38万亿,占全部封闭式产品募集金额的71.22%。2014 年上半年,中短期限理财产品的各月募集金额同比增长明显,而期限长于1年的封闭式理财产品募集金额在多个月份出现较去年同期下降的情况。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非标”项目期限一般在6个月到5年不等,以1-3年为主。很显然,商业银行理财必须得连续发行中短期限理财产品,去对接“非标”资产,形成期限错配。

  上述国有大行资管部投资经理认为,期限错配本身并不是问题,实际上银行的存款、贷款也存在期限错配,银行有很多活期存款,但贷款可以长至7-10年不等,期限错配能带来更高的中间业务收入。具体来说,对应同一个“非标”项目,直接发行一年期产品支付的投资者收益,比连续发行12期1个月封闭型理财产品支付的收益要高,因而资产管理天然有动力去做期限错配。

  但问题在于,首先,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有存贷比、风险拨备计提等相应配套制度,而银行理财作为资产管理业务却没有相应配套制度,也就没有太多期限错配的基础。

  其次,期限错配在多大的范围内属于合理,没有明确限制。银行理财为了追求更高的中间业务收入,有动力去发行期限相对较短的理财产品,这也是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期限普遍偏短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由于银行理财的投资者收益并非完全由投资资产端收益来决定,实际上更反映了发行当时的市场资金价格,所以在季末、年末等资金紧张的关键时点,由于必须得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去续接“非标”资产,而为了保证资金的募集会主动抬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实际上并非投资资产端收益在季末、月末等时点上升了,这样给金融市场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期限错配反映出银行理财的类存款特性,通过错配赚取更高的中间业务收入。如果收益、风险全归投资者所有,银行进行期限错配的动力会相对下降。”上述投资经理称。

  对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产品期限可能是几年,但是投资资产端也有10年期国债等长期限品种,为何没有出现银行理财类似的问题?

  上述投资经理认为,关键区别在于,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长期限资产品种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多数实际情况下可以随时卖出,但“非标”几乎没有流动性,各家银行之前基本不会互相买卖彼此的“非标”项目资产。

  上述股份行资管部副总经理也指出,如果投资资产能随时在市场上变现,而非内部交易来变现,期限错配并不是问题。但是,银行理财“非标”资产的流动性较低,产品期限又明显低于标的期限,产品的发行与到期又集中在月末等流动性时点,期限错配就演变成了流动性错配。

  实际上,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就是对应原来的“非标”项目,通过引入外部评级和双边报价机制等,实现“非标”的流通转让,但目前实践中仍面临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上述副总经理还指出,银行理财的流动性管理能力和公募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等,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期限错配的管理能力相对较差。

  内部交易涉嫌收益转移

  实际上,外界对于“非标”无法估值的理解存在误区。上述国有大行资管部投资经理认为:“估值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和实践操作方式,基本上任何资产都可以估值,目前银行理财投资的非标采用成本法进行估值。”

  具体而言,对于具有较好流动性、交易活跃的资产,按照市价法估值即可。比如投资标的是债券、开放式基金、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按照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即市价法,净值容易估算,可实现每天播报净值,公募基金即采用此种方式;对于没有流动性的资产,比如一块地、一个融资项目的收益权等,按照成本法估值即可。“非标”可以估值,问题关键在于估值公允性。

  该投资经理认为,由于银行理财信息披露不完善、缺乏外部第三方审计,“非标”估值的公允性受到质疑。同时,由于银行理财存在内部交易,也使得部分银行理财净值可谓“伪净值”,内部交易就是同一银行管理的理财产品之间进行交易,通过调配不同收益率的投资品操纵理财产品的最终投资业绩,不管是预期收益率形式,还是净值型,都可以通过反复的内部交易将最终收益率控制为产品预期收益率。

  自2013年下半年起,监管层已经在推动独立的第三方对“非标”进行公允估值,建立统一的第三方估值体系,并且提供相应的“非标”流动性平台。

  上述股份行资管部总经理认为,“非标”的风险归根到底,是对应项目的信用风险。“非标”的风险并不在项目本身,而是“刚性兑付”造成的信用风险积累、期限错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和估值公允性带来的声誉风险等,这些风险实际上也是银行理财目前面临的问题,而不能完全归责于“非标”。

(责任编辑:df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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