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股资讯

孙子案死刑判决:一审到二审仅隔三天2015-11-29东方财富网打新股

  • 来源:互联网
  • |
  • 2015-11-29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陈光中描述,朱国华性格不是太外向,但很爱玩,“他滑冰技术很溜,而且从滑冰帽到紧身裤,装备齐全。朱国华会裁衣服,有时和女同事聊衣服怎么裁。”

在的家中,铁局年鉴编辑部副编审陈光中翻出他30年前的日记。时光指向了1983年9月24日,星期六。上述情节来自于这一天陈光中日记的记载。这是25岁的朱国华生命的最后一天。他的案子后来反复被人提起,是因为他的显赫身世——他是的孙子。

多次提及朱国华的行为。比如称,1979年夏,朱国华经举办家庭舞会与两名女性崔某、张某相识,尔后与刘增祐将两人骗至朱国华家,朱国华将崔,得以完成是“以给调动工作相”。刘增祐在朱家以堵嘴等手段将张某。

那是被后世广泛讨论、猜测甚至渲染的一场司法风暴。其影响持续至今,但诸多案件详情仍未解密。

陈光中回忆,“朱国华对女性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兴趣,老问单位谁有男朋友没,但很可惜单位没有单身女性。”

称,1980年夏,朱国华还先后以交朋友、调动工作等手段,将女青年张某、刘某、张某某骗至家中。

1980年,34岁的陈光中在天津铁自动化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C4计算机机组。7月的一天,他见到了来办公室报到的朱国华。朱国华担任技术员,负责办公室的打印机。

据陈光中介绍,单位纪律比较松弛,到后来天热时,朱国华每天上午11点多来,到机房睡一觉就走了,因为那里有空调。陈光中记得他有次说,“朱国华你至少给点面子,你老这样迟到,我扣你金!”朱国华回答,“该扣你就扣吧。”

1983年9月24日,朱国华被执行死刑。 记者高龙 翻拍于《天津检察志》

严打“双刃剑”30年

名门之后

上写着:朱国华,25岁,天津铁自动化指挥部办公室技术员。同案主犯刘增祐,28岁,天津市排水管理处基建队工人。另一名主犯郑,30岁,天津市工业用呢厂工人。

朱国华的母亲赵力平,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特约撰稿人周海滨采访时描述:朱国华不爱说,不怎么出去,喜欢画图,制作写字台、单人床,像个“小木匠”。

在单位人的印象中,朱国华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陈光中回忆,“他好说大话,但为人热情,你和他聊什么都能聊。”

在1983年严打中,朱国华以罪和罪被判处死刑,终身。称,朱国华妇女8人,未遂4人,妇女7人,猥亵6人。

出事前没多久,朱国华半个月没在单位露面。有次他来了,陈光中说他,“你至少请个假吧”,朱国华解释说他回老家去了,老家给他爷爷立个塑像。陈光中后来一查,根本没有那回事。

1983年由高层发动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简称:严打。

朱国华等9名被告人共妇女15人,未遂7人,妇女21人,猥亵妇女26人,拦截妇女17人,共计86人。

1983年严打之后,又有1996年、2001年两次全国范围内的严打。1983年9月2日,全国常委会通过《关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的决定》等三个重大决定,对刑法做了性修改,对罪等十几种犯罪“可以在刑法的最高刑以上,直至判处死刑”。对严打产生的问题,司法系统内部也有总结:“工作中也存在着应该纠正的问题,如对罪定性不准,有的案件工作粗糙,个别区县院曾有不符合办案程序的做法和发生错案等。”

他的案子后来反复被人提起,是因为他的显赫身世——他是的孙子。

这场以“从重从快”为办案方针的司法运动,对当时的法律做出了性改变,“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并对后来的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铁局年鉴编辑部副编审陈光中保存的朱国华照片。记者高龙翻拍

 

描述,朱国华自1978年以来与刘增祐、郑等,利用举办家庭舞会,播放歌曲、看画报和、请吃饭、搞对象、交朋友、找工作、调动工作、物品、揭露隐私或由同伙拦截等手段,“勾引、、笼络、控制、女青年,大肆进行、犯罪活动。他们还将自己、的女青年,互相转让,使人继续,从而形成以朱国华为首的犯罪团伙。”

“上午10时20分许,在多辆摩托车及警卫车的簇拥下,二十多辆刑车装载着这批行将就死的罪犯,慢慢驶过熙攘的中山,前往刑场。朱国华被反绑双手,垂头立在第十七辆车车厢的前端,身上穿的仍是那件旧灰衬衣。他那被垂披的长发着的脸毫无表情,谁也无法知道在这人生的最后道上,他在想些什么?”

1983年9月18日,朱国华等六人被判处死刑。

与日记一同翻出的,还有一张朱国华当年的照片。经过岁月的沉淀后,照片有几道折痕。

但对朱国华在外面的事,单位的人也只是道听途说。“听说他不断换女朋友,但从没见他带过一个女孩子到单位来。”陈光中注意到,出事前几个月,朱国华开始收心了。有一次,朱国华告诉陈光中,说他找了个女朋友,准备结婚了。朱国华出事后,陈光中感觉很惊讶。

核心提示:朱国华以没有和量刑过重为由,向天津市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法院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认定上诉人和原审被告人所犯事实清楚,充分,于1983年9月21日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从一审判决到二审判决,中间只有三天时间。

1982年10月30日,陈光中在天津宁园畅观楼二楼吃饭时,看到朱国华同一个陌生人进餐。饭后几分钟,朱国华就被天津市和平的几个带走了。他走得匆忙,一辆刚买的“永久”牌自行车扔在了机关门口。

陈光中对朱国华最初的印象不错。“朱国华特别礼貌,张口闭口陈师傅。一开始比较循规蹈矩,挺随和的。”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