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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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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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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中房学”)《2022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房学〔2022〕29号)的有关要求,经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省房协”)研究,现将2022年下半年我省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要求,报名人员请在现工作或户籍所在的省(自治区)报名考试。

  2022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我省设有石家庄、唐山和秦皇岛三个考点。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在河北省的考生,可就近选择上述三个考点进行考试。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中专或者高中及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2个,分别为《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考试内容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2)》所确定的范围。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个,分别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考试内容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2)》所确定的范围。

  2022年下半年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自2022年8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报名期间内登录“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报名,并于2022年9月10日前交纳考试费。

  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0元。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通过考试服务平台交纳考试费。考试费交纳后,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增值税电子普通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增值税纸质相同,可下载打印使用。依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个人抬头考试费可报销。

  2.报名时上传的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报名人员慎重选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295px×413px,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为10KB,底色为白色。

  3.2001年及以后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毕业的,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其他的,上传毕业证书原件。

  4.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申请免试1个考试科目。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及有关规定见附件。报名人员也可以放弃免试。如果在“免试条件”栏目中选择“无”的,则为放弃免试。

  5.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完整填写工作单位全称并注明单位所在地,且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保证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考信息一经地方考试实施机构审查通过后,原则上不可修改。

  考试日期为2022年10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各个考试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将在“河北房协”公众号、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及时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5小时。

  所有的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生可于2022年9月29日至10月28日期间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提前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做好防疫工作为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确保考场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考生参加考试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防疫要求,服从考场安排,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1.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计算器等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3.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应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但是,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且未放弃免试资格而仅参加1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的考试;但是,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且未放弃免试资格而仅参加3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将获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相应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简称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地点以及方式请及时关注河北省房地产网(或“河北房协”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领取证书通知。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原《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1个科目的考试;

  3.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1个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3个科目的考试。

  同时满足上述多个免试条件的,最多只能选择申请免试1个考试科目。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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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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