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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海航投资股票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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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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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公开发行拟增资/收购标的资产定价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均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鉴于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一年,为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拟购买标的资产自2014年9月30日以来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聘请相关机构以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补充审计与评估。

;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5-116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其中关联董事赵权、于波、戴美欧、蒙永涛等4名董事就议案2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批准2015年非公开发行补充审计后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补充评估后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5月11日分别两次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议案,该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定价基准日为2014年9月30日,公司于5月12日公告了渤海信托国际有限公司(简称“渤海信托”)、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安保险”)、新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新生医疗”)三家募投标的公司以201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审计与评估报告,并于5月13日公告了三家标的公司以2015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非公开发行部分事项议案已于2015年5月28日通过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5]020514号)、《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5]371号)、《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643%股东权益价值项目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5]40020055号)、《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643%股东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信众合评报字[2015]第Z-146号)、《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新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5]第BJ04-186号)、《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的新生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发评报字[2015]第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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