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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靓研究•财产保险编:建筑工程一切险之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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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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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靓研究•财产保险编:建筑工程一切险之法律研究

  湖北光靓律师事务所对已经发布115篇文章的“旭光说法”栏目进行改版,升级为“光靓研究”,并分为九个专业编,即“政府事务编”、“建设工程编”、“房地产编”、“公司及商事合同编”、“婚姻家事编”、“医疗卫生编”、“知识产权编”、“刑事辩护编”、“财产保险编”。

  由于在建工程抗灾能力差,危险程度高,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在建工程本身的损失和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失),购买工程保险是规避在建工程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从保险发展历史来看,工程保险是从财产保险中派生出来的一个概念,其保险种类较多,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承包商机械设备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实践中适用最为广泛的险种,本期《光靓研究》将对建筑工程一切险进行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一种针对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在建工程物质标的或责任标的损失的综合性保险。具有如下特点: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 建设单位; 总承包单位; 分包商; 建设单位聘用的监理工程师; 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银行或投资人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尤其是: 住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工业厂房、电站; 公路、铁路、飞机场; 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项目。 对在施工期间工程本身、施工机具、工地设备等所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也包括因施工而给第三者所造成的物资损失或者人员伤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于在建工程的特殊性,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期限一般具有不确定性。 传统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期满可以续保;而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按工期计算,以实际开工日或保单生效日为准; 对于终止点,一般以建设单位签发接收证书之日或实际占有之日为准。 特别是大型工程,其中有的项目是分期施工并交付使用,因而各个项目的期限有先有后、有长有短。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理赔程序一般包括: 报案与受理、现场查勘、测算及设立赔款准备金、预付赔款、定损理赔、签订赔偿协议书、赔付与追偿等。 对于索赔时效,一般是从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由于工程领域较为专业,对理赔人员有较高的要求,需要对工程领域有一定的了解,包括读懂工程资料(工程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平面图、地质勘测报告等)、对施工现场的勘察、损失的认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系保险合同,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也可以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容易引起混淆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应由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但是,我们要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系不同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专属管辖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管辖约定,确定是保险合同纠纷的,那么既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管辖,也可以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在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2017)鄂0323民初106号、(2018)鄂03民终1989号】中,法院认为:“本案中除保险协议及相关资料由双方当事人分别举证外,本院和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的原因、损失数额的认定均是根据原告中交路桥公司中交建设项目公司提供的施工资得出的结论,但因资料不全致使不少事实无法查清、责任无法确定,对此,原告中交路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对于原告中交路桥公司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大地保险公司赔偿全部损失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由上述案例可知,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中,被保险人仅需要证明损失客观存在即可。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如果被保险人提交的材料不足导致保险事故的原因、损失数额无法认定,则由被保险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是除保险单列有的除外责任范围外的一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除非保险人证明损失是属于除外责任范围,否则所有损失均属于保险责任内。由于被保险人只需要证明损失客观存在即可,保险人如不能证明该该损失系除外责任范围的,即应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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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财产保险的概念
  • 编辑:崔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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