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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型信托江苏银行镇江分行完成全国首单财产信托增进型债权融资计划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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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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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鹏云)在农历新年前夕,从江苏银行镇江分行获悉,由该行担任独立主承销商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债权融资计划正式落地。该笔业务是全国首单财产信托增进型债权融资计划,它的成功落地开创了债权融资的新模式,扩宽了民营企业融资新途径,具有可在全行推广复制的效果。

  债权融资计划是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募集资金的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相比其他融资渠道更加高效、灵活。

  那么,财产信托增进型债权融资计划有什么与众不同之处呢?江苏银行镇江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徐旭解释说:“很多优质的民营企业在市场上直接融资,由于受自身主体评级限制、投资者对企业不了解以及信用风险较大等问题,市场投资者认购度不高。而通过财产型信托增进的方式不仅能规避多层嵌套问题,还能增加投资者的认可度,达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为了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响应国家号召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拓展民企融资途径,江苏银行镇江分行积极创新,通过财产信托增进型债权融资计划,为企业设立财产权信托的方式,一方面把企业分散的、小金额应收账款进行集中化、系统化的管理和盘活,另一方面通过设立财产权信托进行风险隔离,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此外该项目中采用设立资产池模式,由信托循环购买,保障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正常到期轮换。

  徐旭介绍,本期信用结构增进型债权融资计划由发行人以自身信用发行债权融资计划,同时,发行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委托给信托形成自益型信托权受益权。依据事先约定的相关风险事项,若发行人本期债融存续期内触发特定风险事项,则须将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无条件转让予债权代理人,债权代理人则有权对相关应收账款进行处置,直至本期债融本息完全兑付。若发行人在本期债融存续期内未触发特定风险事项,在本期债融本息全部兑付完毕后,受托人将信托财产采取维持现状的方式分配给受益人。

  “财产权信托”+债权融资计划,这笔全国首单财产信托增进型债权融资计划的成功落地,开创了债权融资的新模式,也为民营企业融资寻得了新途径,对于我市金融界而言,意义也非同一般。徐旭告诉记者,江苏银行镇江分行响应国家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号召,从去年7月开始,就对该企业跟踪服务,并借鉴ABS和结构交易模式,与企业、中介机构密切沟通交流。该项目得到了镇江人行、市金融办的大力支持和鼓励,而这一创新也得到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国家级金融资产交易机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简称“北金所”)的高度认可和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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